9月17日下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业务大厅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她进门便问工作人员:“听说政府出台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我们农民也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吗?”经询问,这名客人叫向德枚,现年57岁,是龙舟坪镇白氏坪村四组村民,2003年其耕地被三源水泥厂征用。通过审核,她符合参保条件,工作人员现场为她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至此,向德枚成为长阳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第一人。 中国金融大典 记者从长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凡属2000年1月1日以后因被征地家庭所承包的耕地全部丧失或剩余耕地人均在0.3亩以下(含0.3亩),并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本县常住人口均可参加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选择缴费,待参保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享受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目前,长阳正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广泛的政策宣传,力求把这项惠民政策送到千家万户。 |